为了贯彻公司精神,保障公司有关制度的有效执行;也为了确保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相应权益,增强员工的纪律意识,使部门保持正常运作,特制定如下处罚细则,谨望全体保洁员严于律已,遵照执行。
1. 仪表不整洁,扣5分;
2. 上班不着工衣、不佩戴员工证者,扣10分;
3. 上下班不列队者,扣5分;
4. 上班时间擅离岗位、闲聊、干私事者,扣15分;
5. 上班时间私会朋友者,扣10分;
6. 上班时间吃东西者,扣5分;
7. 高声喧哗或发出不必要之声浪者,扣10分;
8. 工作散慢、精心、大意者,扣10分;
9. 随地吐痰、乱丢杂物、纸屑者,扣10分;
10. 迟到或早退者,每分钟扣1分;
11. 无故不上班且无提前请假者,当旷工处理,扣发当月三天工资,旷工两次,作即时除名;
12. 扛着工具走路或乘坐电梯者,扣10分;
13. 上班时间睡觉者,扣50分;
14. 未经批准私配公司指定之钥匙者,扣20分;
15. 对业主或公司同事不礼貌与业主吵架者,扣100分;
16. 吵闹、漫骂、粗言秽语、违反公共场所秩序、扰乱小区安静者,扣100分;
17. 不服从上级之命令、对上司无礼者,扣30分;
18. 赌博和变相赌博,扣50分;
19. 涂改、假造单据、证明,泄露公司有关私密者,扣100分;
20. 损坏公司、业主财物,照价赔偿;
21. 上班时间严禁吸烟,违者扣200分,下班时间不允许在小区内吸烟,违者扣100分;
22. 违反作业程序安全操作,每次扣50分。
以上处罚从颁布之日起生效,员工1分等于1元人民币,领班1分等于1.5人民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