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业保卫部值班室是保卫部对外联系工作,对内保留应急备勤人员的场所,为保证值班室内有良好的办公环境及工作秩序,特制定本行为规范。
1. 所有备勤人员,在备勤期间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,如发生紧急事件,在听到指令后,必须立即携带必要的工具及设备器材前往事发地点,不得以各种理由延误。
2. 备勤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坐、立姿态,讲话时要注意语言文明。
3. 严禁在值班室内睡觉。
4. 不得在值班室内打牌、下棋、大声喧哗及打闹。
5. 不得在值班室内看书、报、杂志。
6. 不得带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内闲谈,或做一些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。
7. 在备勤期间,如需办理其它事物,必须向当值领班讲明,在得到准许后方可前往办理。
8. 不得用值班室内值班电话拨打私人电话。
9. 所有人员应爱护公共器材、设备及设施。如故意损坏,应照价赔偿,并做出相应的记录处分。
10.所有人员对各种物品的领用及交接要清楚,做到责任分清,落实到人,并做好相应的交接记录。
11.须保持值班室内的卫生清洁,将桌椅摆放整齐,随时保持地面及桌面的干净整洁。备勤人员离开值班室前,应整理好个人物品,并摆放到指定的位置。